AI(人工智能)作為驅動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關鍵技術,正以算料、算力、算法的提升為突破口,掀起技術創新與產業變革的狂潮。在基礎研究向縱深發展的當下,如何通過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對算法創新、芯片研發等關鍵技術攻關的激勵作用?隨著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多領域的廣泛應用,要如何平衡技術保護、開源合規策略與商業授權?9月11日,第十四屆中國知識產權年會舉辦以“AI智穹拓界,IP共生演進”為主題的論壇。論壇上,與會專家圍繞技術創新、生態構建、國際競爭中的具體問題與發展實踐,通過深度研討與思維碰撞,嘗試推動解決人工智能發展中的關鍵問題。論壇由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所副所長黃蘊華主持。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俊在致辭中表示,AI已成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力量,每一次的技術飛躍,都為各行各業帶來革命性變化。新一代AI發展不僅在于技術突破,更在于如何制定規則,如何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鼓勵開放共享。未來,AI領域可以在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全面增強AI科技創新能力。從業者要以關鍵核心技術為主攻方向,針對新一代AI技術的創新,完善全流程、嵌入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圍繞關鍵技術節點,積極申請專利,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等。二是加快推進AI技術的產業化。充分發揮知識產權連接產業和科技的稟賦作用,暢通專利許可轉讓,價值評估,質押融資等產業服務供需渠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技術創新。三是建立健全AI領域的知識產權制度。持續開展前沿科技領域知識產權立法探索,研究完善算法、商業模式、AI產出物和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則,加快構建數據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
知識產權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李程在致辭中表示,當前,我們正處于一個數字技術重塑世界格局,AI引領產業變革的歷史交匯點。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機器人、智能制造裝備、智能終端等新興產業正加速涌現,成為推動產業升級的新引擎。在數據要素方面,我國不斷完善數據基礎制度,推動數據資源開發與利用,促進并規范數據的跨境流動。這一系列的舉措,既彰顯了我國在數字時代的戰略謀劃和前瞻布局,也為AI與知識產權的深度融合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知識產權作為數字經濟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與核心資源,正在為AI等新興技術的發展構筑堅實屏障,激勵著企業與科研機構,投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速了技術成果與轉化應用。通過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充分激發創新主體的積極性,讓數字領域的創新活力持續迸發,為AI產業的穩健前行保駕護航。
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彥杰在主題為“AI文生圖糾紛新近司法實踐”的主旨演講中分享了該院審理涉AI知識產權案件的最新進展,指出我國AI知識產權司法案件主要分為三類情況:第一類為AI生成物可版權性和權利歸屬糾紛案,主要涉及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三條和第十一條等規定;第二類為AI數據訓練行為定性案件,主要涉及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以及版權集體管理等問題;第三類為AI輸出物侵權案件,更多涉及AI生成內容是否構成侵權等問題。為促進AI產業良性健康發展,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力:首先,構建AI知識產權登記和司法審查協同治理體系,逐步完善AI生成物版權登記標準;其次,嚴格落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進一步通過創作者、AI大模型以及相關的網絡平臺,在作品的生成、傳播、流轉過程中,盡到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標識義務;再次,統一AI生成內容獨創性認定標準和相關案件裁判標準,規范市場維權秩序,滿足正當的AI創作合理訴求。
騰訊公司公共事務副總裁張昕就AI技術創新與綜合監管之間的平衡問題進行了分享,伴隨AI技術的快速發展,其在技術層面呈現出技術融合的特點,即其可以和AI生成物、納米技術、AI機器人和云技術等產生深度融合,進而帶來更多技術變革。從行業視角看,AI領域的競爭正從縱橫兩個維度加劇:縱向上是國家層面的戰略博弈,橫向上則是本土市場內部廠商的激烈角逐。總體來看,AI是一個極具挑戰性與發展潛力的領域。技術的發展往往領先于市場,而監管政策與法律法規的制定,則難以避免地會滯后于市場的實際需求。在這種動態不對等的格局下,不妨對AI抱持更多耐心與期待,允許“讓子彈飛一會兒”。當前或許很難給出完美的監管框架或回應,但我們相信,在發展與監管相互推動、不斷磨合的過程中,必將找到一條更加契合中國AI行業實際的治理路徑,實現創新與規范的良性互動。
百度集團專利事務部總經理崔玲玲在演講中表示,當前這一輪AI的發展浪潮是由大語言模型的突破所引領的。自OpenAI發布ChatGPT以來,大模型技術持續演進,多模態能力蓬勃發展,智能體(Agent)作為關鍵應用方向也正逐步走向落地,共同推動AI技術邊界不斷拓展。在這一進程中,高質量的知識產權,尤其是高價值發明專利,已成為衡量AI技術迭代的重要標志。公開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在AI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量與申請人數量均呈現加速增長,反映出創新主體正積極投入這一賽道。可以說,AI專利的積累,為技術持續創新與廣泛落地奠定了堅實基礎。此外,從整體趨勢上看,AI產業應用類專利在總量上已超過大模型核心技術專利,且這一差距仍在持續擴大。這一現象也從側面印證了大模型技術正在加速向實際產業場景滲透,并不斷釋放價值。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知識產權的定位,不應僅僅著眼于構建技術壁壘,更應積極探索如何以知識產權為橋梁,促進合作、加速技術流動,同時確保創新者和發明人獲得合理回報。
之江實驗室標準化與知識產權服務中心主任黃愷在題為開放科學背景下人工智能研發機構知識產權融合發展的實踐及思考”的演講中指出,開放科學已成為一種打破壁壘、推動知識共享的新興范式與理念。在這一背景下,之江實驗室積極踐行開放科學原則,致力于研發并向全球開源開放公共科學產品。黃愷強調,知識產權本身具有排他性和獨占性,因此開放科學應建立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之上,實現有序開放與共享,缺乏原則的開放容易引發機會主義行為。未來,之江實驗室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相關工作:首先,加強面向海量數據的合規治理,通過數據版本的探索與跟蹤機制,提升數據集合規處理的精準度和敏捷性,避免因合規問題導致產品下架。其次,堅持開源開放與知識產權保護協同規劃、一體推進。再次,構建敏捷高效的分級分類治理框架,通過差異化治理實現治理效果的最優化。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AI與云技術知識產權部部長程順的分享分為兩個部分:第一,知識產權如何服務AI產業。主要包括:支持AI生成物在著作權法框架內獲得保護;倡導訓練數據的合理使用,生成物侵權仍按傳統著作權法規制,秉持寬進嚴出 ”原則;推動建立訓練數據集的許可機制。第二,AI如何賦能知識產權行業,尤其如何更好地服務研發人員。目前華為已嘗試多種應用場景,如支持按關鍵詞訂閱專利信息,提供多語言支持與智能摘要以降低閱讀門檻等。他介紹,華為最初從通信行業起步,如今業務已拓展至IT、手機、汽車等個人消費領域。在這一轉型過程中,知識產權工作重點也發生顯著變化:不僅體現了知識產權部從保護”向“知識傳播與應用”的角色延伸,也契合我國向知識產權強國不斷提升過程中,對知識產權信息有效運用的迫切需求。
數據知識產權的作用應如何有效發揮?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所所長助理郭宏杰表示,根據實踐觀察,數據知識產權中的權”,并非傳統意義上的“權屬”,而更側重于“權益”。在整個數據生命周期中,數據知識產權能夠實現相對閉環的權益保護。具體而言,從數據的產生與創造開始,通過生產加工等一系列行為,可完成權益的確認過程。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在多個省份建立了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的制度保障,為確權提供了支撐。在完成登記后,數據知識產權可實現進一步賦能,例如在運用階段包括資產入表、價值評估、授權許可等多種方式。在管理層面,實踐表明,通過構建企業、產業或鏈條層面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能夠有效實現權益的維護。此外,借助行業自律機制、對數據集應用的預警以及前期的技術干預,如技術收集、征集與固化等,最終可達成維權目標,提升整體保護效果。這正是數據知識產權所能發揮的關鍵作用和實際價值。
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資深法律顧問劉偉圍繞“開源許可協議助力AI發展 ”這一主題進行了分享。在她看來,隨著開源日漸普及,軟件的開源許可已經得到業界的廣泛認可,并且形成了清晰的商業化路徑。但是模型誕生之初,其是否適合開源發展路徑,在業界出現了很大爭議,部分廠商明確持反對態度。但自從2025年初Deep Seek基于MIT推出其R1模型后,業內普遍開始接受AI的開源模式。但是,目前業界對模型應采用怎樣的開源許可協議開源尚處于“投石問路”階段。當前實踐中,AI開源許可協議主要有模型定制的非標準協議、傳統的開源軟件許可協議和開源基金會等發布的模型許可協議三種。其中,模型許可協議或許是那條最“難而正確的路”,值得發力。2024年,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聯合阿里、螞蟻、華為、DeepSeek、字節跳動、百度以及諸多模型廠商法務和業界律師共同發布了開放原子模型許可證V1.0版。目前,該許可協議已迎來電科十五所的Mobius模型、vivo的BlueLM、浪潮的海睿若安等首批模型采用方,并歡迎更多模型采用。
智慧芽信息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技術副總裁周鵬表示,如今,越來越多的AI模型成為了極佳的個人生產力工具,然而,一旦回到企業環境中,面對復雜的業務流程,它們的表現就開始不盡如人意。比如,知識庫更新困難、大模型無法感知環境、缺乏與真實世界交互的能力等。在未來,AI多模態技術一定會與專利領域深度融合。目前專利文獻內容主要以平面圖和文字構成,但未來,圖表、文本將在語義層面實現貫通——無論是用文字檢索圖像,還是用圖像查找相關文本,甚至查詢后直接生成電路圖,都將成為可能。多模態所帶來的聲音、圖像、文本和視頻等多種信息形式的融合,很可能為專利的呈現、檢索與分析方式帶來根本性的變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