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論壇6“以知識產權法治,謀創新未來”

時間:2023-10-23

作者:CI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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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屆中國知識產權年會分論壇六成功舉辦,論壇主題為“以知識產權法治,謀創新未來”。來自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國內外知識產權研究機構以及企業的專家學者共聚一堂,從知識產權全球視野出發,聚焦知識產權領域前沿話題,共同為知識產權法治建設及創新未來建言獻策。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名譽院長陶鑫良主持該論壇。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條法一處處長方華首先介紹了我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指導思想以及主要修改內容。她指出,專利法第四次修改共新增7條、修改22條、刪除1條,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大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二是加強專利信息的公共服務,促進專利的實施和運用;三是完善授權制度,著力提升專利質量。之后,她從上述三個方面出發,詳細介紹了新修改條款的內容以及設置目的。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劉曉華表示,多年來,山東法院扎實踐行“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全面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具體舉措包括:護航科技創新,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維護公平競爭,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機制改革,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現代化;凝聚保護合力,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她表示,山東法院將繼續發揮知識產權審判的職能作用,強化對創新的規范、激勵和指引,為推動高質量發展與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提供司法支撐。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四級高級法官姜琨琨指出,近年來,數字經濟發展迅速,數字經濟不僅在當下,也將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成為全球經濟發展趨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在數字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她圍繞數字經濟背景下新興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則同大家進行分享,結合司法實踐對當前知識產權領域內的熱點話題展開探討,并就算法推薦能否作為認定平臺過錯的考量因素、數字經濟下市場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判斷等相關問題提出了其獨特的觀點與思考。

  之后,意大利米蘭博科尼大學知識產權法教授、博科尼研究所創始人Laurent MANDERIEUX通過線上發言的方式介紹了歐洲知識產權制度新架構以及該架構將如何進一步發展。他在演講的前半部分描述了歐洲的知識產權機制是如何建立并發展的,以及歐洲在專利領域取得的最新進展。他表示,下一個挑戰是調整歐盟知識產權立法,以適應數字化發展,主要可以通過特定知識產權立法,以及在非特定立法中建立知識產權條款兩種方式來調整歐盟知識產權立法,以面臨數字化挑戰。

  日本貿易振興機構北京代表處知識產權部部長太田良隆以“強化知識產權法治建設,開創日本創新新未來”為主題進行了演講。他先后介紹了2023年日本知識產權法的修訂情況、日本人工智能相關發明成果,以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發展的時代下,日本對知識產權發展方向的思考。他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尤其是在圖像生成及文本生成領域,有人擔心生成式人工智能很有可能生成與原創作品非常相似的作品,進而造成大規模的版權侵權現象,這將為個體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帶來很大的困難。我們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既要考慮到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需求,又要保護好創作人的合法權利。

  思摩爾國際首席法務與知識產權官徐馳從中國出海企業的視角,看全球的專利審查和司法保護規則,探討在當前這樣一個復雜的全球環境下,企業應當如何熟悉制度、利用制度,抓住知識產權的機遇,為企業發展謀取利益。他表示,各個國家的歷史和傳統是不一樣的,規則具有一定差異,但對于企業而言,能夠做到的是求同存異,利用好各個國家不同的規則,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共同創造一個對于中國企業而言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中國—東盟法律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曹云松結合國際法和知識產權兩個主題,選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框架下知識產權的投資法保護的視角進行了分享,分別介紹了《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框架下作為投資的知識產權,以及《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投資章節保護知識產權的實體規則和程序規則。他表示,《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生效對于全球經濟復蘇,促進貿易和投資具有重要意義。《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對知識產權作為投資的定義進行了統一,方便各國企業在適用RCEP投資規則的時候,在知識產權方面有所指引。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投資規則下,知識產權權利人能夠作為投資者受到保護,投資章節的存在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了救濟途徑。